2025年浙江清涼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公開招聘編外用工公告:為進一步加強保護區生態資源保護,確保生物多樣性安全,浙江清涼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結合工作實際,決定公開招聘編外用工,現就有關
為進一步加強保護區生態資源保護,確保生物多樣性安全,浙江清涼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結合工作實際,決定公開招聘編外用工,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崗位
本次招聘護林員(生態警務室工作人員)4名,主要從事保護區山上基層站所(點)資源保護、森林防火、巡查巡護、驢友管理等工作,適合男性報名。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18周歲至50周歲(1972年3月22日至2004年3月22日期間出生)。
6.杭州市臨安區戶籍。
7.專業不限。
8.具有高中(含普通高中、成人高中、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和中級技工學校等)及以上學歷,須在報名截止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9.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下同)、退役士兵、曾擔任村社區兩委干部優先,且在招考總成績上予以加分(中共黨員加5分、退役士兵加3分、曾擔任村兩委社區干部的加2分),累計加分不超過8分。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行政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參加非法組織的人員,在各級人事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三、報名事項
招聘程序為: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錄用公示。由清涼峰管理局集中組織進行身體檢查,體檢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報名時間及方式
1、本人持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張。退役士兵要提供《退役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中共黨員須提交所在黨組織蓋章的中共黨員的書面證明,曾擔任村兩委社區干部的要提供擔任期間所在鎮街存檔的名冊復印件并加蓋鎮街蓋章。
2、接受報名時間:2025年3月22日——3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4:00)
3、報名地點:浙江清涼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三樓306辦公室(地址:臨安區昌化鎮唐昌街710號,聯系電話:63666828)。
四、考試辦法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符合條件報名人數超過1:6比例的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不足1:6比例的直接采取面試方式,不足1:1.5比例的另行組織招聘,筆試、面試均委托專業考試機構等第三方命題。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及應用》(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其中臨安區情及保護區相關知識占比40%。
筆試時間暫定:2025年4月13日(必要時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進行調整)。
報考人員必須憑本人簽字的健康申報表(承諾書)、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二者缺一不可),并在規定的考點、考場和時間參加筆試。不按規定時間和考點參加筆試者,視作放棄筆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保留到小數點后1位,尾數四舍五入)。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上述規定比例的,按筆試實際參考人員確定入圍面試對象,筆試存在違紀違規情況的,不得入圍面試。考生本人筆試成績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政府門戶網“信息公開—人事信息”板塊公布。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如有列入面試對象者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或后續發現有違規情況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可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從面試合格人員中,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折合百分制,并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合成總成績(滿分100分,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尾數四舍五入),再加上公告中明確的加分的相應分值,將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體檢由清涼峰管理局統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由體檢醫院按照規定的體檢項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個人承擔。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工作由清涼峰管理局統一組織,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再次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采用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選面談和審核人事檔案等方法,廣泛深入了解情況,做到全面、客觀、真實、準確。
六、公示及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政府門戶網“信息公開—人事信息”板塊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或本人書面申請放棄考察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
七、其他事項
1.被聘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結束后,根據試用期間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被聘人員工資待遇按照臨安區有關規定執行。
2.應聘人員參加考試,必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具體另行通知。
3.本公告由浙江清涼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姜飛龍13567177048
監督電話:13868026840
浙江清涼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202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