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知識入門-特點-分類篇:對電梯等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十四方面相關知識的詳細陳述。
電梯等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定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使用單位應當遵守如下規定:
(一)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核對其是否附有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使用維護說明、產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證明書等文件。
(二)特種設備在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 30 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部門登記。使用與注冊登記標志在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合格期間內有效。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未辦理使用與注冊登記并領取登記標志的特種設備不得擅自使用。
(三)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及安全標志,應按相關規則的要求進行如下張掛 :
1、 使用單位應當將鍋爐使用登記證懸掛在鍋爐房(無法懸掛者除外),并在鍋爐的明顯部位噴涂使用登記證號碼。
2、使用單位應當將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固定在壓力容器本體上(無法固定者除外),并在壓力容器的明顯部位噴涂使用登記證號碼。
3、電梯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固定在轎廂內醒目的位置上(一般應在操作板上方)。
4、起重機械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應固定在設備本體醒目的位置上。
5、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應固定在駕駛室前擋風玻璃上或駕駛員正面易于看到的醒目位置上。
6、游藝機和游樂設施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應固定在該設備(設施)的游客進口處易于看到的醒目位置上 。
7、客運索道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應固定在客運索道下站進站口乘客必經路段周邊,乘客易于看到的明顯位置上,《客運索道安全檢驗合格證》應張貼在客運索道下站營業室或控制室內。
(四)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內容應包括: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鍋爐和壓力容器的產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證明書 ( 詳見特種設備出廠隨機文件 ) 、進口鍋爐和壓力容器的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報告等;
2、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等技術資料和文件;
3、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記錄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4、特種設備的常使用狀況記錄;
5、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常維護保養記錄、校驗記錄及校驗合格證明;
6、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7、相關人員的特種設備操作、維修作業證,受檢設備的使用登記代碼或使用登記證。
(五)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內容至少應包括:
1、各種相關人員的職責;
2、安全操作規程;
3、操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4、維修、保養、檢查和檢驗制度;
5、定期報檢制度;
6、作業人員及相關運營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制度;
7、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8、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六)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 1 個(醫用氧艙為 2 個)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七)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八)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九)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限,使用單位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注銷。
(十)電梯的常維護保養必須由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或者電梯制造單位進行,并對其維修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電梯應當至少每 15 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接到故障通知后,維保單位應當立即趕赴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十一)電梯投入使用后,電梯制造單位應當對其制造的電梯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了解,對電梯的常維護保養單位或者電梯的使用單位在安全運行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并提供必要的技術幫助。發現電梯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部門報告。電梯制造單位對調查和了解到的情況,應當作出記錄。
(十二)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運營使用單位在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每投入使用前,應當進行試運行和例行安全檢查,并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和確認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運營使用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配備相應數量的營救裝備和急救物品。
(十三)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將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于易于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
(十四)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