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電商Groupon侵犯IBM電子商務專利,被判賠償IBM8300萬美元:今日,據國外媒體最新消息稱,美國團購電商Groupon侵犯了IBM的電子商務專利,經法庭裁判后,必須賠償IBM8300萬美元。在
今日,據國外媒體最新消息稱,美國團購電商Groupon侵犯了IBM的電子商務專利,經法庭裁判后,必須賠償IBM8300萬美元。在這次專利糾紛案中,兩家公司經歷了長達兩周的審理
今日,據國外媒體最新消息稱,美國團購電商 Groupon 侵犯了 IBM 的電子商務專利,經法庭裁判后,必須賠償IBM8300萬美元。在這次專利糾紛案中,兩家公司經歷了長達兩周的審理,最終得出Groupon未經授權就使用了IBM的電子商務專利技術,因此,IBM獲得8300萬美元損害賠償。

IBM公司曾經是團購商業模式的發明者和行業龍頭。IBM曾尋求1.67億美元的損害賠償,聲稱其開發了對互聯網發展至關重要的并獲得廣泛許可的技術。其中兩項專利涉及Prodigy,Prodigy是IBM與Sears合資的在線服務商,是當之無愧的網絡先驅。
Groupon認為,IBM的一些專利不應該被授予,因為它們描述的是顯而易見的想法。Groupon還表示,IBM的損害賠償請求是不合理的。但最終陪審團表示,Groupon的侵權行為是故意的,因此允許IBM要求法官給予額外的損害賠償。
在過去的25年里,總部位于紐約的IBM獲得的美國專利比任何其他公司都多。
其實這起案件一直受到科技行業的密切關注,因為它公開了IBM向其他公司授權其龐大專利組合的努力。
IBM的一位授權業務主管作證稱,作為交叉授權協議的組成部分,為能夠保用IBM的專利組合,亞馬遜、Facebook、谷歌、LinkedIn和Twitter分別向IBM支付了2000萬美元至5000萬美元。
2025年,IBM從其授權業務中創造了約12億美元的收入。
在這起案件的審判期間,Groupon的律師大衛哈登(J.David Hadden)聲稱,IBM利用過時的專利以訴訟威脅的方式,從其它科技公司那里榨取資金。
IBM律師約翰德斯馬雷斯(John Desmarais)告訴陪審員,在Groupon拒絕承擔使用IBM基礎技術的責任后,該公司別無選擇,只能起訴。
約翰德斯馬雷斯在電話中表示,“這一裁決是對IBM許可計劃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