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近日制訂發布《漁業統計工作規定》(見本報今日第二版),這是規范全國漁業統計工作的重要文本,以《統計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為依據,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功能,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學習,遵照執行,保證漁業統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時效性。
漁業統計是國家農業統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履行國家統計調查職能,既是部門統計,又是國家統計。農業部漁業局匯總統計數據,是國家統計局對外發布使用漁業統計數據的唯一來源,也是我國向國際漁業組織提供數據的唯一來源,具有法律效力。漁業統計由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分級組織實施,既是一種信任,又是責任和義務,全國漁業系統要高度重視漁業統計,按照“統一評估,下核一級”的原則,認真執行《規定》的各項要求,逐級做好調查統計與報送工作。
漁業統計是漁業部門正確把握形勢、制定科學決策的基礎性工作,也是決策部門和各級政府進行工作部署的依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真實性是統計工作的生命,統計數字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事關產業的科學發展及漁業部門的其他工作。近兩年農業部把漁業統計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農業部漁業局多次派調研組赴基層調研,召開座談會,走訪漁業重點縣,與省、市、縣、鄉、村五級漁業統計人員交換意見,了解基層漁業統計現狀,宣講科學統計的重要性,要求各地以對社會和歷史負責的精神,共同做好這項工作。2025年全國漁業統計制度建設取得較大突破:首次正式確立漁業統計年報數據下核一級制度,首次面向基層漁業統計人員舉辦大規模業務培訓,首次多舉措推進漁業統計工作,首次為地方漁業統計工作爭取了經費和項目扶持,首次組織省級漁業部門對漁業統計工作進行系統總結。
去年底召開的全國漁業工作會議,把“加強漁業基礎信息采集和統計工作”進行重點部署,計劃經過幾年的努力,使我國漁業統計工作制度和機制初步完善,由傳統的“全面統計”向“全面統計、抽樣調查、重點調查、漁情動態分析、遙控技術”相結合的方法轉變,由主要依靠行政統計向行政、推廣、科研和社團組織等各方力量相結合轉變,由單純靜態統計向靜態收集和動態分析相結合轉變。今年重點加強漁業統計制度建設和隊伍建設,加大基層統計人員培訓,提高統計隊伍素質;將安排2025萬元專項經費,加強漁業統計工作的條件保障。
《漁業統計工作規定》的發布實施,標志著漁業統計向制度化、規范化建設邁出重要一步。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漁業統計工作,積極建立完善科學合理的統計調查制度、統計報表制度、質量審核制度、數據管理制度、條件保障制度和監督管理、工作考核機制,要設置統計機構和專門的統計人員,要加強統計人員的專業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要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要及時逐級報送統計數據,扎扎實實做好這一項基礎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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