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窗簾布藝生產企業制作的產品不能稱其為最終產品,而是窗簾布藝的面料,最終產品的實現是在銷售環節。
在經營現實中,經銷商僅僅依靠一家生產企業的面料完成所有成品的配套是不可能的,需要整合多家的產品才能完成整個配套。需要整合各種面料、輔料加以應用。而最終賣給消費者的產品,消費者只需知道是誰賣給了他們產品,而無需知道主料是哪家生產的、輔料是哪家生產的,因此,記住經銷商的商業品牌就足夠了。
到了零售商那里就更是如此了。開始的時候,代理商使用生產商的品牌較多,其實這個時候的生產品牌已被當作了商業品牌。隨著代理商代理的品牌不再單一化,有的代理四、五家企業生產的產品,當然就不好再用一個生產商的窗簾品牌。
而隨著裝飾市場的逐漸成熟與發展,代理商的品牌意識也越來越強,因此,就出現了更多的代理商的自主品牌,也有的代理商在使用原生產廠商品牌的同時又注冊了自己的品牌。在這個意義上說,多品牌戰略不僅出現在生產商家,也出現在了代理商家,商業品牌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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