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6限號。
根據北京交管局查詢得知,北京本周尾號限行規則(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1日)周一至周四依次限號為3和8、4和9、5和0、1和6,周五到周日不限號。
星期一限號是根據當地限號規定來確定的,以鄭州為例,在鄭州實行尾數限行時星期一限行尾號為1和6。具體規定為,按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和外地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尾數為字母的,以末位數字為準),工作日每天限行兩個號。
周一:1和6限行;周二:2和7限行;周三:3和8限行;周四:4和9限行;周五:5和0限行(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周六、周日,按對應調休的工作日限行)。為保障城市生產、生活正常運轉。 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車輛:
1、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2、公交車、大中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校車;
3、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專用車輛;

4、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市政(含污泥運輸)、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含報刊發行、快遞)、押款等;
5、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
6、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六條 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
第三十七條 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準許規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
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第四十條 遇有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實行交通管制。
第四十一條 有關道路通行的其他具體規定,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