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崗位是由省里統一開發的,目的是促進就業困難群體和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一般情況工作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工資由崗位工資和崗位補貼兩項組成,崗位工資和崗位補貼合計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崗位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額度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30%,崗位補貼由當地就業部門從就業專項資金中按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撥付。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公益性崗位補貼資金按季度受理、審核和支付。人社部門于每季度初10個工作日內和每年11月15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受理基本就業補貼申請,其他時間不予受理。
《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發放工資明細賬(單)。《就業失業登記證》在市、縣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發放工資明細賬(單)如采取銀行直接撥付方式的需加蓋銀行公章的工資流水賬單,采取現金支付的,需提交由公益性崗位本人簽字領取并經單位蓋章的工資發放單復印件。
百度百科-公益性崗位
人民網-2025年的扶貧公益性崗位工資什么時候能準時發放
公益性崗位滿三年有哪些補貼
大學生補貼政策具體如下:
1、一次性求職補貼。本省行政區域內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殘疾、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以及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特困人員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絡大學、各類非學歷教育畢業生),可申請一次性求職補貼。一次性求職補貼標準為1000元,每人可享受一次,同時具備多個條件的畢業生不累計發放;
2、職業培訓補貼。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技能培訓、企業職工崗位技能培訓、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劃培訓和免費職業技能培訓行動等,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下同)的高校畢業生,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3、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能力證書,不含培訓合格證)的畢業前一年的7月1日至畢業當年的12月31日之間的高校畢業生和職業院校學生,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4、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家庭服務業企業,按規定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5、公益性崗位補貼。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范圍為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對在公益性崗位招用離校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的單位(企業),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高于所在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70%,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6、就業見習補貼。享受就業見習補貼的人員范圍為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國家級貧困縣和老工業基地離校2年內未就業中職畢業生以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
7、創業培訓補貼。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職業院校非畢業學年的在校生,以及符合條件的初創企業經營者參加創業培訓,且培訓后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的,給予個人或培訓主體職業培訓補貼;
8、一次性創業補貼。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穩定經營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畢業5年內(申請人高校畢業證記錄的簽發時間到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時不超過5周年)自主創業并已領取《就業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
法律依據:《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第四條
就業補助資金分為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兩類。
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資金用于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創業補貼、就業見習補貼、求職創業補貼等支出;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用于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和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等支出。
同一項目就業補助資金補貼與失業保險待遇有重復的,個人和單位不可重復享受。
法律主觀:
目前,市政府對企業申報的公益性崗位進行了審核,凡事就業困難的人員都可以向社會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那么,公益性崗位和 社保 補貼的區別你知道嗎?為了給你解答相關的疑惑,小編為您整理了相關的 法律知識 ,供您閱讀,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網友咨詢 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有哪些區別? 律師解答 公益性崗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 勞動合同 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的人數,在相應期限內給予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社保補貼標準為企業承擔的社會保險部分,社會保險補貼基數按區人社局當年公布的月最低繳費基數執行。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此外,對公益性崗位吸納的“4050”人員、低保人員、“雙零”家庭人員,在享受兩項補貼期滿后,可相應延長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相關知識:公益性崗位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申報 1、補貼對象及期限 公益性崗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的人數,在相應期限內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包括以下人員: (1)城鎮“4050”人員(申報時女年滿40周歲,男年滿50周歲); (2)城鎮低保人員; (3)“雙零”家庭人員; (4)城鎮特困職工家庭人員; (5)城鎮殘疾人員; (6)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正在享受城鎮或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就業困難的被征地農民; (7)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申報時女年滿35周歲,男年滿45周歲)。 對公益性崗位吸納的“4050”人員、城鎮低保人員、“雙零”家庭人員,在享受兩項補貼期滿后,可相應延長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2、補貼標準 (1)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公益性崗位為吸納的就業困難人員所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 工傷 、 生育 五項社會保險費計算,其中 醫療保險 不含每月醫療救助金5元,個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和 失業保險 費仍由本人承擔。 (2)崗位補貼。崗位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 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元,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