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明日實施。其中,遏制“內卷式”惡性競爭,新法中有明確規定。

例如,充電寶行業出現“2萬毫安14.5元包郵”的極端低價,背后是電芯等原材料偷工減料,已引發多起公共交通上的起火事故;茶飲行業的“1元奶茶”促銷,讓中小商家陷入“不參與失流量、參與必虧損”的困境。
新法第十四條針對性破解平臺“低價內卷”難題,明確規定平臺經營者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平臺內經營者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市場監管部門可依據相關條款,對低于成本價銷售且擾亂秩序的行為實施查處。同時要求平臺建立不正當競爭舉報機制,發現違規需及時處置并報告監管部門,形成“平臺自查+監管監督”的雙重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