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想過嗎?
那些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的牛肉
可能根本不是牛肉
而是用豬肉冒充的
近日,思明法院公布一起案例,4名攤販掛“牛肉”賣豬肉,涉案總金額超159萬元,最終4人全部獲刑。
小范常年在市場擺攤賣牛肉
但自從他的攤位周邊
出現了賣低價牛肉的攤販
自己的牛肉就不好賣了

小范打聽到,原來隔壁攤販有低價采購“牛肉”的渠道,于是要來了批發商阿亮的聯系方式,從他手中購入低價“牛肉”。


多次購買之后小范發現
自己低價購進的根本不是牛肉
而是母豬肉
思明法院法官助理 陳杰指出,批發商阿亮他會根據母豬肉不同部位的肉質。來冒充不同類型的牛肉。像豬頸肉它的紋理松散,便用來冒充高價的雪花牛肉。豬排骨旁邊的三層肉肥瘦相間,便用來冒充牛腩。豬的健子肉結實,便用來冒充牛腱子肉。
發現真相的小范非但沒有舉報批發商,反而知假買假,把假牛肉和真牛肉混在一起,拉低售價,生意果然好了不少。

除了市場里的散客,他的“牛肉”還供應給附近多家餐飲店。


之后,市場里另外幾名賣牛肉的攤販也知道了這個“秘訣”,紛紛效仿。
他們的違法行為很快被市場監管部門察覺,線索移交后,包括小范在內的4名攤販全部被公安機關抓獲。截至案發,這4人銷售金額共計159萬余元。

思明法院經審理認為,小范等4名被告人以豬肉冒充牛肉進行銷售,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綜合其犯罪事實、犯罪情節、犯罪后果及認罪悔罪態度,法院決定對4人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到3年不等,并處罰金10萬元到26萬元不等。

日前,上游生產制造假牛肉的批發商阿亮也被提起公訴,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思明法院法官助理陳杰表示,我們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要優先選擇正規的超市、商場或者有良好信譽的網絡平臺,盡量避免在街頭流動攤販、不明來源的店鋪購買食品。這些地方的食品溯源難,出問題后維權更加麻煩。同時也提醒廣大的經營者,要誠信合法經營,禁售偽劣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