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廣東省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牢牢把握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意見》精神,堅持突出中國特色、結合廣東實際、規范治理結構、強化風險防范、回應企業關切,明確了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促進的工作要求,引導企業規范產權和組織制度、完善管理制度、履行社會責任、激勵創新,以及優化政府服務與監管,加強企業和企業經營者合法權益保護,以制度建設提振企業發展信心,賦能企業提升管理水平和防范風險能力,為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提供法治引領和保障,為廣東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文 | 記者 張小悅 通訊員 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