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廠沖裁有危險嗎
被拖欠工資,不結工資,還有三個月工資被壓到,這個鞋廠老板屬于違法犯罪行為。
綜上所述,大東鞋廠離職的勞動者完全有權獲得其應得的工資,且有多種法律途徑可供維權。因此,在離職時,勞動者應確保自己的工資得到妥善結算和支付。
如果你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要求鞋廠出具解除合同證明書,解除合同合法另行求職,違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一條和四十二條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辭退勞動者。勞動者嚴重違法違紀,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合同的,沒有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勞動監察應當受理,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按拖欠額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賠償金。
您好! ;1 ;建議協商解決,如果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