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階段招生
(1)小區配套幼兒園,適齡幼兒監護人有該小區房產證,家長可選擇所在小區配套園進行網上登記。小區配套幼兒園優先招收監護人在本小區有房產有城區戶籍的幼兒;在有空余學位情況下招收有本小區房產但無城區戶籍的幼兒;仍有空余學位招收同一片區內有戶籍有房產的幼兒入園。
(2)非小區配套幼兒園,適齡幼兒具有城區戶籍,且監護人在城區片區內有房產證,家長選擇所在片區的一所幼兒園進行網上登記。
2.
第二階段招生
監護人有城區房產或幼兒有城區戶籍,家長選擇第一階段招生后有空余學位的一所幼兒園進行網上登記。
3.
第三階段招生
監護人有城區購房合同或期房但幼兒無城區戶籍,家長選擇第二階段招生后有空余學位的一所幼兒園進行網上登記。
第四階段招生
隨遷子女,家長選擇第三階段招生后有空余學位的一所幼兒園進行網上登記,但須具備以下條件:
(1)監護人在該片區有居住證;

(2)監護人與城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或取得工商營業執照。